南充博物院(南充市文物保护中心)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南充博物院(南充市文物保护中心)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充博物院(南充市文物保护中心)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
南充博物院场馆内(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189号)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保险期限 | 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南充市博物院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 项 | 1 | 一年 | 详见第十条 | 4.5万元 | |
说明 | 1.供应商须对照评分办法提供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2.所报价格为服务达到采购人要求,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必须在南充有分支机构,具备良好的承保和理赔能力,报价货物必须是报价方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销售或代理授权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报价方为分公司(含支公司)的,可以提供其总公司或分公司或支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方为分公司(含支公司)的,文件中针对法定代表人的要求(授权、签字等)可以由单位负责人提供,同时分公司(含支公司)不具有的材料(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提供总公司的材料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2024年 4月24日至2024年 4月26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博物院现场报名或者网上邮箱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734893728@qq.com收到邮箱回复视为报名成功,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司公章。
六、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地点与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七、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任何投标保证金。
2.本次服务采购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合同签订后收到保险公司出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支付合同金额。服务期间,不另行支付任何效益费、服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八、现场踏勘
本采购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3990718620
地 址:南充市博物(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189号)
十、详细要求
(一)、参保范围
参保区域:南充博物院(南充市文物保护中心)公共开放区域,约12960平方。
(二)、保险期限
本保险期间为一年,自2024年XX月XX日零时起至202X年X月X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但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保险方案
1、保险责任
(1)公众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a、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b、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c、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附加电梯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的电梯、升降机(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a、坠落;
b、电梯运行中的突然故障。
(3)附加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
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或其他列明场所布置的广告、霓虹灯、装饰物(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损坏和坠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4)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责任限额
年度累计赔偿责任限额2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法律费用责任限额10万元。
(四)服务团队人员和时限要求:
1.必须为该服务项目配置专业项目团队,团队总人数不低于2人,由项目经理、具体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组成。
2.需至少安排1人作为博物馆保险服务专员,1个工作日响应协助办理相关理赔事宜。
3.服务团队人员更换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人。
4.保险方案中应针对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方案和响应时间。
5.保险方案的格式不做统一要求,保险人可自行拟定。
十一、保密要求
本项目采购工作结束前和结束后,报价方应对服务内容、建设项目内容及采购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保密,不得用作本次采购活动以外的其他用途。如未得到采购单位许可,不得披露、公开。
十二、评分办法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 价 | 60分 | 按类型分别进行打分,供应商的报价满足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排名每增加一位减1分。(排名相同可并列得分,高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此项不得分) |
承 保 经 验 | 6分 | 2024年至今供应商独立承保南充市内同类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责任限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须提供合同或保单复印件) |
偿 付 能 力 | 6分 | 根据供应商总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进行评审,综合偿付能力≥230%得6分,综合偿付能力在200%-230%(不含230%)得4分,综合偿付能力在150%—200%(不含200)的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150%得0分。(注:提供供应商总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 |
经 营 评 价 | 3分 |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22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A的得3分,B的得2分,C的得1分。 |
服 务 网 点 | 25分 | 按供应商在南充所属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拥有的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的数量,每个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得0.5分,最高不超过25分(注: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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